国家奖助政策- 南昌工学院招生就业处

国家奖助政策

 1970-01-01    南昌工学院招生就业处

一、国家奖学金

   资助对象: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。

   奖励标准:每年8000元/人。

二、国家励志奖学金

   资助对象: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   奖励标准:每年5000元/人。

三、国家助学金

   资助对象: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   资助标准:国家助学金分一、二、三等,分别为每年4000元/人、3000元/人、2000元/人,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。

四、国家助学贷款

   资助对象: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

   贷款标准:本专科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,最高金额不超过每年8000元/人。(详细情况咨询当地教育局)